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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以房养老"易引发房价下跌 导致金融风险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3-10-12 17:01

[摘要] 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以换取足额的养老金。“以房养老”尚未进入实操层面,就引来了口水不断。如“以房养老”如何跨越70年产权?怎样对抗房价下跌?人还活着,房子没了怎么办?由于养老金缺口争议不断,“以房养老”也被认为是政府解决养老难题的对策。

 

不能因为有失败案例就否定政策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中国规定房屋产权仅有70年,而假如实行“以房养老”,那么一个从年轻时就开始买房的家庭,到了年老时,它的房屋产权逼近,加上房屋破损,那么银行还愿意出多少钱为贷款人提供养老服务呢?“以房养老的做法在世界发达国家虽然都有,但在养老项目中所占的比重都很低,更多的养老金来源依然是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等。”郝演苏坦言:“它甚至都不可能成为一种模式,因为可能采用这种办法的人连整体人数的1%都不会占到。”

据人民网报道,上海从2007年开始推行“以房养老”模式,6年来成功者仅6例。出于对房价下跌的担忧以及“养儿防老”传统观念的坚持,多数老人并不认可这一模式。

可是,这并不意味着,“以房养老”模式从一开始就是失败的。虽然提出了对这一模式商业风险的担心,但郝演苏依然支持“以房养老”在中国的推行:“从世界各国的案例来看,破产的几率很小,都是特例。因为参与人数少,所以其实对金融机构和个体的影响并不大,不能因为有失败的个案而否定政策。”

仅目前国情而言,郝演苏断言:没有十年二十年以房养老政策不会进入实操阶段,推行道路上阻力重重,现在谈论为时过早。因此,他建议更符合中国国情的做法是“租房养老”。

以西安为例,一套不偏僻路段的100平方米的房子,租房往往可以获得1500-3000元(注:该数据来源于西安房屋租售网站)的,虽然多数情况下不如将房子倒按揭给银行所获取的大,但这种办法“旱涝保收”,又不存在任何风险,更受老人青睐。

什么样的人才适合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的国家新提法,多位权威专家证实,它并不是一项强制措施,而只是提供给民众选择的一项养老项目之一。至于银行(机构)愿不愿意推出这项服务,以及民众是否愿意选择,双方都是自愿的。它并非许多民众误解的政府“甩包袱”的强制行为。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告诉本报记者,实际上多年以来,中国养老市场上都存在“以房养老”的社会需求,而按照《国富论》作者亚当·斯密的说法,国家应该是公民权益“保护者”,那么在此问题上,国家有责任也有义务满足民众需求,维护社会秩序。

“数据显示,中国住房自有率早已经是世界了,空置率也是世界,但是由于养老体系不健全,一些老年人的权益实际上是受到损害的,为什么他们不能通过以房养老的政策去获得更幸福的晚年生活呢?”郑秉文说:“有没有政策支撑是一回事,老人们愿不愿意选择是另一回事。”

郑秉文做出这一论断的另一项重要依据是,中国目前的丁克、空巢家庭比例高,一些家庭子女都在其它城市工作、生活,甚至有些孩子定居国外,那么传统的“养儿防老”模式正在被打破,如果不及时调整政策顺应时代变化,那么若干年后养老问题将成为沉重的社会问题。

至于老年人为什么要选择“以房养老”,采访中,一些老年人从自己的角度解释了这个问题:“很多老年人实际上是没有办法了才拿房子养老。现在保姆比较贵,差不多要2500元左右,而不少老年人的平均退休工资只有一千多元,两千多块钱,单独请一个保姆是超出经济能力的,这时候就想到了拿房子养老。”

这项政策的最终落足点,中信银行总行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王剑介绍说,“养老按揭”和国外的不同是,他们还是基于老人最后要把贷款还给银行的设想,由老人的子女把钱还给银行,房子还是老人自己的,而不是房子归银行来设想。

对于什么人适合“以房养老”的问题,王剑认为,首先是有一定经济实力,有两套以上房产,具备偿还能力的老人是他们的目标客户。另外,这些老人的子女通常不在身边,无法或不方便居家养老,而贷款的目的是为了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比如外出旅游或者添置必要的生活保健设备等,让晚年的生活更有保障。

郑秉文说,有意愿推出以房养老产品的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还普遍希望,国家早日明确70年产权到期后的处置办法。一旦铺开试点,那么参与的金融和保险机构就存在按揭到期后大量不被赎回的房产的处置问题。“从防范金融风险和提高金融机构参与的积极性角度出发,70年产权到期后的确权十分必要。在许多相关联政策出台的背景下,为什么国家不能主动解决房屋的产权问题,为老百姓解除困惑呢?”他建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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