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 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2、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 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 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 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 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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