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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公布保障房问题 业内完善监管制度

中国联合商报  作者:郭安丽  2013-08-26 14:54

[摘要] 审计署近期发布的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显示,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用于归还贷款、对外投资、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加强监管呼吁《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出台

保障房建设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从审计署公布的情况看,现在出现的保障房种种乱象不是个别现象。针对这一问题,分析人士称,应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做好保障房建设和分配工作,使其发挥作用。

“年年审年年出问题,保障房建设过程中频频暴露出的问题,如果制度问题不解决,类似的问题还会发生。总体来说,这几年我国的保障房建设和分配是存在很大漏洞的。”亚太城市发展研究会房地产分会会长陈宝存表示,目前保障房建设规模和建设速度都处在历史位,如果制度问题不解决,类似的问题还会发生。现在急需要在法律制度的框架下进行规范,其中一拖再拖的《基本住房保障条例》(下称《条例》应该尽快出台。

制定《基本住房保障条例》是我国住房制度体系建设的一件大事,是以“基本保障房归政府、商品房归市场”为核心架构的住房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早在2008年11月,《住房保障法》被列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后,该法的出台可谓是“一波三折”,之后每年该法都会被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从目标《住房保障法》和《条例》一起出台到降低目标只出台《条例》,这五年间该《条例》始终是“只闻其声不见其影”。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从法到条例,从法律效力上来看是降格了,但实则加快了推出的脚步。法律需要由人大审议,效力,但往往过程较长;条例由国务院审议,较立法程序来说较为及时”。

近日消息称,住建部已完成《基本住房保障条例》的起草工作,在完成征求意见的工作程序后,条例草案有望于2013年进入国务院级别的立法程序。但分析人士称,是否能在年内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尚未确定。

有消息人士透露,在条例中可以看出,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将来是保障房建设的重点。不过,财经评论员余丰慧建议,条例不应仅仅局限于政府主导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转让和管理范畴,而应该充分顾及高房价的现实,把买不起商品房、又够不上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夹心阶层”的首套房需求包括进去。

陈保存建议,《条例》关于保障房建设的规定不应该过于理想化,关键是要考虑保障房建设资金的来源问题。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当下的保障房建设属于“戏先演了,剧本还没有准备好”的状况,实际上《条例》应该是在启动房改之初就推出的,拖到现在肯定是有多方面原因。

虽然性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还没有出台,但地方性制度已经先行。四川省住建厅于7月1日发布个省级住房保障框架政策《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确立了住房保障的原则和保障体系,规范管理体制、住房货币化保障、住房实物保障、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另外,山西省也拟出台《山西省住房保障条例》,以规范山西省保障房建设、分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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