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份被外界称为“京七条”的文件初衷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住房供应结构,支持居民自住性、改善性住房需求,稳定市场预期,促进长效机制建设。
“京七条”掀楼市调控新高潮。
10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份被外界称为“京七条”的文件初衷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住房供应结构,支持居民自住性、改善性住房需求,稳定市场预期,促进长效机制建设。此次“京七条”新政的核心是政府力推的“自住型商品住房”,且申请范围向非京户籍家庭开放。
调控切口转向供应端
与以往调控对需求端的控制有所不同,“京七条”主要围绕供给端展开。
其具体内容条就称,加快自住型商品住房建设,是本市贯彻落实中央房地产调控精神,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政策、高端有控制”的总体思路,完善住房供应结构,下大力气做实中端,支持居民自住性、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
这一思路中,低端的主要靠保障房来解决,中端的则由新推出的“自住型商品房”解决。而此次变化的是在“高端”上,由“市场”转为“控制”,是否意味着政府有意控制高端住房的房价?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读说,所谓“高端有控制”并不是指控制房价,而是指控制高端商品房供应在北京全市新建住宅中的比例。按照综合数据,保障房供应约占到住宅供应总量的20%,中端的商品房预计将从明年开始占到住宅供应量的50%,这也就意味着,高端住房未来只占全城住宅供应的30%左右,这还尚未包括租房的比例。《意见》认为,这对于当前稳定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自住型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销售均价,原则上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的水平确定。
在购房要求上,对户籍并没有明确限制,在北京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就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符合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或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的可以优先购买。
但《意见》同时称,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
同时,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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