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关心组合贷是否可以
提取公积金提前偿还
商业贷款。贵阳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根据最新政策,
提前还款需满足一定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体操作步骤和材料要求,我们为您详细解读。

市民最近在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留言,询问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提前偿还商业贷款。留言者的房屋贷款是“公积金+商贷”的组合贷款,想一次性提取两位共有人账户里的公积金余额用于还商贷。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可行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作出了详细回复。根据《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商业性住房贷款是采取预提方式办理,提取额度不超过贷款剩余本金,并且每次提取时间须间隔12个月。申请提前还款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授权书》、结婚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和贷款机构出具的当前贷款余额及月还款情况的相关证明原件等。
值得注意的是,若主贷人或其配偶在贵阳市和贵安新区的多家银行办理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可以免去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贷款余额证明的步骤。但如果贷款信息不匹配或无法查询到相关数据,仍需提供这些材料,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柜面进行审核。提取顺序为主贷人、主贷人配偶、共有人、共有人配偶。由于是组合贷款,提前还款时会保留公积金贷款的一部分还款额,具体金额由柜面审核确定。
这次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非常详尽,明确了组合贷提前还商贷的具体操作和所需材料。对于市民来说,了解这些信息非常重要,因为它不仅涉及到能否顺利提前还款,还关系到未来的还款计划。通过这次回复,可以看出公积金管理部门在优化政策方面的努力,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市民能够更方便地使用公积金进行还贷。然而,政策的细节和操作步骤对于普通市民来说,可能还是有些繁琐和复杂,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简化流程,让市民在实际操作中少些困扰。此外,对于不熟悉相关政策的市民,建议多咨询和了解,避免因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导致不必要的麻烦。这次的政策解读为市民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希望大家在办理相关业务时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