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东南州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印发,立足于规范预售资金使用,保障
购房者权益。具体

最近,黔东南州出台了《黔东南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目的是更好地管理预售资金,确保这些资金用在项目建设上,保护购房者的权益。这个《办法》经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最终通过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发布实施。
根据《办法》,预售资金将进行全程全额监管,也就是说,从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开始,到房地产项目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终止。所有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等,全部必须进入监管账户,纳入统一监管。此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监管银行,并实行动态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则需要按照一次预售许可对应一个账户的原则,开设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办法》还明确了预售资金的监管额度,并规定了使用的具体条件和比例。例如,取得预售许可且地下结构完成后,可以申请使用不超过监管额度的20%;项目主体结构封顶后,累计申请使用不超过监管额度的60%;项目通过五方主体验收后,累计申请使用不超过监管额度的90%;项目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可以解除预售资金监管。除非达到这些条件,资金不得擅自使用,确保项目顺利竣工交付。
《办法》还对各方职责进行了明确,强化了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督力度,规范业务流程,并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介公司等各方的监督,确保预售资金专款专用,不被挪作他用。
黔东南州的这一新规,旨在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使用,确保这些资金真正用于项目建设,保护购房者的利益。这不仅有助于提高房地产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还能有效防范因资金问题导致的工程烂尾现象。通过全程全额监管,预售资金被纳入统一监管账户,避免了资金的随意挪用,确保了项目建设的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同时,规定了严格的资金使用条件和比例,确保了资金的专门用途。对监管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单位等各方的职责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强化了各方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度。总体来看,这一政策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可行性,能够有效规范和引导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何保证监管的落实,以及如何应对一些突发情况,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策执行的具体措施。购房者也应当关注这一政策的实施情况,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