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1日起实施!贵阳新规助推养老设施建设】《贵阳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县级以上政府的职责和具体要求,致力于提升城市养老服务水平。

正文:
近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贵阳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规定旨在加强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贵阳市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发布会上,市政府及人大多位领导干部出席并讲话,对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
根据新规,贵阳市要求所有新建居住区必须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单处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并设置在建筑的第一至第三层,保证无障碍设施完备,水、电、气等设施齐全。县级以上政府需在财政预算中列出相关经费,支持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及运营。
对于已经建成的居住区,若现有养老服务设施不足,县级政府应根据实际需求,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等方式完善配套设施。新规还鼓励社会力量利用闲置物业改造为养老场所,以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的需求。此外,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需在3个月内将设施无偿移交县级政府,用于非营利性养老服务。
小编点评:此举无疑是提升贵阳市养老服务水平的重要一步。不仅明确了政府和社会各方的责任分工,也通过具体措施保障了养老设施的落地和使用。面对日益增长的老龄化社会,如何保障老年人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养老环境是每个城市都必须面对的课题。贵阳此举不仅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也打响了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第一枪”。未来,随着这项规定的全面落实,贵阳市的养老服务水平必将迎来质的飞跃。希望其他城市也能借鉴贵阳的做法,提升各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