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去年4月份,公积金提取手续得以简化,方便众多购房及租房者的同时,也有一些人,从中钻空子,采用其他手段,“骗提”公积金。
出现在网上的中介信息
去年4月份,公积金提取手续得以简化,方便众多购房及租房者的同时,也有一些人,从中钻空子,采用其他手段,“骗提”公积金。
记者近日从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从去年4月份以来,已经发现多起“骗提”公积金案例,相关负责人提醒,“骗提”公积金实则得不偿失。
67平米住房月租7千元
根据现行政策,满足条件的缴存职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婚姻证明以及租房证明等材料。但不少人却开始钻起了政策简化的空子,利用虚假的租房合同“骗提”公积金。
一套位于富水路附近的67平米老房,按照市场价,月租金应为2千元左右,然而,分租给三人后,合计的租金竟然达到了7千元。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这一情况进行梳理、调查,发现了其中的猫腻。
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对已登记的信息进行整理,“租住”该套住房的3人,均提取了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虽然起租的时间不同,但是在重叠的租赁期间内,该套房屋的合计租金却达到了7千元,已经严重偏离了市场价。通过实地调查及对3人进行面谈,3人并没有实际住在该套房屋,他们是通过向“中介”支付一定费用后,利用虚假的租房合同,将公积金提了出来。小河一套79平米的房屋租出了月租金9千元的高价,其中也藏有这样的猫腻。
该负责人说,去年4月份,为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部分提取公积金的政策得以简化,然而,一些人却从中钻空子,“骗提”公积金用作其他用途。
中介费高达20%
记者调查发现,在网上有不少在贵阳打着“公积金咨询”旗号的“中介”,他们暗中提供“骗提”公积金的服务,中介收取的提成比例不等,高达到了20%。
一位“中介”称,得益于相关政策的简化,即便是不购房、不租房,他们也能通过自己的渠道,将客户的公积金余额提取出来。提取市公积金账户余额,需要收取10%的费用,而提取省公积金账户余额,由于程序相对复杂,需要20%的费用。客户只需要按他们的要求提供基本的材料,公积金提取出来之后,将存入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中,至于这笔钱的用途,则完全由客户自行决定。
市民胡先生曾借助“中介”提取过公积金。“我想着短期不会用到公积金,取出来用了也就用了。”他说,自己工作已经有3年多,考虑到自己暂时没有买房或者是租房的需求,公积金存在账户中也没有其他用处,他便通过“中介”提供身份证等材料后,花了500元提取了6千元用于购手机。至于采用这种方式提取公积金会对自己产生什么影响,他对此却并不清楚。
“骗提”公积金得不偿失
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按规定对于采取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捏造事实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将面临被责令退还所套取的住房公积金,冻结其公积金账户(在此期间内,无法交公积金也无法使用公积金)等处罚,对公积金以后的使用产生影响。
“‘骗提’公积金考虑的都是短期效益。”该负责人说,公积金是一种互助住房储备金,有公共保障的性质。在账户中的公积金余额,可以用作偿还购房贷款、支付房租等用途。即便不用,也会按规定计算利息,在退休、离职等情况发生时,可以全额提取出来,归根结底都是市民自己的钱,“给别人钱,提自己的钱”,短期来看貌似得到了一笔“意外之财”,但是实际上却得不偿失。
针对“骗提”公积金的情况,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表示,将采取加强审查、统一建档、不间断抽查等方式进行防控。对于查实的“骗提”行为也将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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