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21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对于存在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企业新开发项目不予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
3月21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对于存在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企业新开发项目不予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
根据通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重点对政府投资、房开等项目进行排查,建立详细工作台帐,逐案销号。对前期排查出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项目,要认真督促、协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落实资金,随时掌握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款支付履约和工资支付进展情况,确保按时兑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同时,对于辖区存在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企业新开发项目不予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对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在清偿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予受理其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及变更等事项;因拖欠行为引发群体事件的企业,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贵州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向全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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