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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委人民 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实施

贵州日报  2015-07-27 10:13

[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共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以下简称《意见》),深入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以下简称《意见》),深入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 习贯彻《意见》精神,牢牢把握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

(一)重大意义。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 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关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年会贺信中指出,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同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贵州工作汇报时要求我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2014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贵州代表团审议时要求我省坚持以生态文明的理念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使青山常在、碧水长流,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今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指导贵州工作时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发展要实现的重要目标;希望我省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发展新路;要求我们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把提出的行动计划扎扎实实落在行动上。习近平总书记这一系列重要指示,是对我省改革发展的莫大关心和殷切希望,是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在党 、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2014年6月,国家批复了《贵州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我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引领作用,大胆实践、先行先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今年4月出台的《意见》,是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后, 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次全面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我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政策引领和基本遵循。

近年来,省委、省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 的决策部署,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我省山川秀丽,在贫困落后和欠发达欠开发的同时有着良好的生态环境,这是我省重要的后发 。同时,由于特定的地理位置和复杂的地形地貌, 是喀斯特地貌分布较广,我省生态环境又十分脆弱,而且损害后 难以修复和恢复。目前,我省石漠化、水土流失问题还比较突出,能源资源消耗强度较大,“三废”综合利用率较低,污染物排放强度较大,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已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瓶颈制约。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是发挥生态 、培植后发 ,实现后发赶超、同步小康,提升“多彩贵州”影响力、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构筑“两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走前列、作表率的重大抉择。全省上下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实质和部署要求,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重大任务,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确保《意见》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 、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实现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高度融合,走出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的绿色发展之路。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和生态相平衡,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重点,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大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守住山上、天上、水里、地里的生态底线,切实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着力实施“八大工程”,构筑“八大体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积累经验、提供示范,奋力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

(三)基本原则

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作为基本方针。在资源开发与节约中,把节约放在优先位置,以少的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在环境保护与发展中,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在生态建设与修复中,以自然修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加强生态建设,强化人工干预。

坚持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把绿色循环低碳要求贯穿到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在高效循环利用资源、生态环境受到严格保护的基础上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加快发展的互动双赢,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

坚持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作为关键一招。突出战略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 作用,不断深化制度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法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区域合作和国际交流合作。

坚持把培育生态文化、强化科技创新作为重要支撑。将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生态文化的宣传 ,推动全民参与,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强生态环保科技研发和成果运用,强化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坚持把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作为工作方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解决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约性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若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探索资源能源富集的欠发达地区绿色发展的新道路和有效模式,持之以恒、全面推进。

(四)主要目标。到2020年,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普遍推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产生一批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决定性成果。

——国土空间开发布局明显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城镇化格局、生态格局科学合理,经济、人口布局向均衡方向发展,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明显优化。

——发展方式转变成效显著。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生态影响小的产业结构加快形成,经济绿色化程度大幅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明显提高,农产品中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比例达60%。

——资源利用效率更加高效。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能源消耗强度、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约束指标,实现各类资源节约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立。

——生态环境质量跃居前列。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优良天数占比85%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6%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60%,石漠化治理累计1.26万平方公里。

——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显著增强。全社会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显著提高,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普遍推广。

——生态文明制度基本完善。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控、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市场化机制、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评价等方面取得决定性成果,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

二、着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八大工程”,构筑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八大体系”

以工程化、项目化推进《意见》的贯彻落实,着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推动绿色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制度创新,推进生态环保能力建设,培育生态文化,大力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保护和建设好天蓝、地绿、水净的多彩贵州。

(一)实施国土空间开发优化工程,构建科学合理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体系。发挥规划的引导和控制作用,把适宜开发的国土空间开发好,把不适宜开发的国土空间切实保护好,优化提升空间利用效率。

1.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谋划区域发展,妥善处理好生产、生活与生态的关系,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好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区域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布局必须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执行国家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明确不同区域的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产业。构建平衡适宜的城乡建设空间体系,适当增加生活空间,保护和扩大绿地、水域、湿地等生态空间。强化城乡规划约束力,划定城乡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严格“绿线、蓝线、紫线和黄线”四线管理,坚决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无序扩张,杜绝大拆大建。牢固树立“生态路”的理念,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注重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尽量避免开山打洞、砍伐树木,深入打造“多彩贵州·美高速”,大力推进乡村公路绿色化建设,努力将城乡道路建成道法自然的生态路、景观路。

2.加快推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和推进绿色城镇化要求,努力把贵州建设成为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试验区和示范区。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布局,培育壮大黔中城市群,提高贵阳市和贵安新区首位度,做大区域 城市、做强县城、做特小城镇,优化发展交通节点城市,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扎实推进安顺市、都匀市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强化城镇自然景观保护,保持特色风貌,注重城镇形态多样性。加强城市和工业园区绿化,全面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建成区人口密度。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提高城镇供排水、防涝、雨水收集利用、供热、供气、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3.加快“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强化县域村庄规划建设,深入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行动计划,坚持基础设施向乡镇以下延伸,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和改厕力度。加快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与扶贫生态移民房建设,推进“三房融合”。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增强人文感召力,善做山水文章,保护好溪流、林草、山丘等生态细胞和民族村寨、传统村落等文化元素,传承好传统文化、耕读文明、田园生活。秉持以人为本、道法自然的理念,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万户提升”行动,集中力量打造100个省级综合示范村,打响一批多彩贵州、美丽乡村旅游品牌。

(二)实施经济绿色转型工程,构建生态友好型、环境友好型的产业体系。从源头上保护生态环境,根本的是要加快经济转型发展步伐。要充分发挥资源和生态 ,因地制宜选择好发展产业,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显著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

1.积极发展新兴产业。按照特色化、集聚化、绿色化的原则,大力培育发展以大数据为引领的电子信息产业、以大健康为目标的医药养生产业、以绿色有机无公害为标准的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以民族和山地为特色的文化旅游业、以节能环保低碳为主导的新型建筑建材业等五大新兴产业,形成有利于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利用“三线”企业的基础和条件,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促进 装备制造向精密化、节约化和绿色化方向发展。加快发展金融、现代物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以贵阳市、贵安新区为核心创建 大数据产业发展聚集区,支持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大营运商建立数据 ,建成中国数谷。支持富士康贵州第四代绿色产业园建设,支持贵安新区节能环保产业园和毕节新能源汽车 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

2.推进传统产业生态化。用信息化、服务化、绿色化以及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集中力量发展酒、烟、茶、药、食品等特色 轻工业。深入打造白酒品牌,支持名优品牌白酒改造升级,建设以仁怀市为核心的国家 酱香型白酒产业带。优化“两烟”生产。大力实施茶产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提升茶叶规模、质量和品牌影响力,加快建设茶叶强省。加快中药材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大宗药材品种和中药材、 中成药骨干企业,加快中药材主产省和民族药业大省建设。坚持以农产品资源为依托,优先发展比较 突出的特色食品,形成一批性、区域性 品牌和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建设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大省。加快推进煤电磷、煤电铝、煤电钢、煤电化等资源深加工产业一体化,大力推进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深入实施煤炭液化、气化、煤焦化、煤焦油深加工、煤层气综合利用和煤制烯烃、煤制芳烃、煤制醇醚、煤制油等项目。支持水钢等传统企业转型升级。

3.加快生态文化旅游创新区建设。大力发展展现生态环境 的产业,依托环境优美、气候宜人、文化多彩和风景名胜资源丰富的独特 ,加快把旅游业做大做强,丰富旅游生态和人文内涵。着力打造国际山地旅游目的地,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化旅游创新区建设。促进旅游业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不断创造新的旅游产品,加快形成新的旅游业态,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级的大旅游格局,使旅游业成为我省重要的 产业和支产业。深入推进100个旅游景区建设,努力打造一批高品位的生态文化度假旅游区和旅游综合体。大力发展现代交通、信息等旅游相关产业,积极发展健康养老、休闲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

(三)实施资源绿色开发工程,构建节约循环高效的资源利用体系。节约资源是破解资源瓶颈约束、保护生态环境的首要之策。要大力推动资源绿色开发,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各类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1.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推进煤矸石、磷石膏、赤泥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促进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动新型利废墙体材料等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工程建设,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再制造(再生)产品循环链,加快园区(基地)循环化改造步伐。推广种养结合、农牧结合、林牧结合的农业循环经济典型模式。逐步改变农村居民的燃料结构,鼓励使用电能、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行动,推广循环经济先进技术。推动贵阳市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茅台生态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建设,支持六盘水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铜仁市万山区创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支持毕节市、兴义市创建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

2.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发挥节能与减排的协同促进作用,全面推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实施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计划,大力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等重点工程。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从标准、设计、建设等方面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鼓励建筑工业化等建设模式。优化运输方式,推广节能与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大力发展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支持节能新技术(产品)研发、示范与推广,培育和规范节能产品(技术)市场。鼓励使用高效节能农业生产设备。强化结构、工程、管理减排,继续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低碳城市、低碳小城镇、低碳社区、低碳产业园区的试点示范。

3.加强资源节约。加快转变资源利用方式,节约集约利用水、土地、森林、矿产等资源,大幅降低资源消耗强度。改革用水需求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水资源统一调度,推动水务一体化,实现区域水资源供需平衡。推进贵安新区“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六盘水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推进贵阳市、黔西南州、黔南州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推进企业节水改造,重点抓好高用水行业节水减排技改以及重复用水工程建设。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大力发展绿色矿业,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建立健全矿业绿色发展运行和管理机制。大力推进页岩气、煤层气的开发利用。

(四)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程,构建切实可靠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坚持建设、保护、治理并举,严守环境底线,严格源头预防,加快治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欠新账、还清旧账。

1.构筑“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加快以乌蒙山——苗岭、大娄山——武陵山生态屏障和乌江、南北盘江及红水河、赤水河、清水江、都柳江、草海等河流生态带及生态重点区域为骨架,以重要河流上游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区、石漠化综合防治——水土保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区等生态功能区为支撑,以交通沿线、河湖绿化带为网络,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城市绿地、农田植被等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深入实施“县乡村造林绿化”三年规划,加快推进“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大力开展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创建活动。着力推进草海等湿地恢复保护,启动退耕还湿。探索建立国家公园建设体制,开展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及行动计划,深入开展物种资源调查,建立生物物种名录。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开展重要水域增殖放流活动。加快推广赤水河流域12项生态文明改革经验,在乌江、清水江、南北盘江及红水河等全省八大主要流域渐次复制展开。

2.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加快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以PM10污染防治为突破口,强化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坚持在全省八大流域实行“河长制”。不断改善地表水质量,加强优良湖库建设,有效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和大中小水库水环境安全。强化农田生态保护,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退化、污染、损毁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大力推广绿色生物防控技术和专业化统防统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种养业 是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继续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探索重金属废渣综合利用。坚持控新治旧,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大力实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城镇、产业园区、现有企业三大领域环保设施建设,以治水、治气、治渣为重点,推进实施约2000个污染治理项目,到2017年基本解决我省环保设施总量不足问题。

3.加快推进石漠化治理。向石漠化发起总攻,深入实施“生态建设、水利建设、石漠化治理”三位一体规划,打造国家石漠化综合治理示范区。牢牢抓住国家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试点机遇,争取将全省1054万亩25度以上的坡耕地更多纳入国家支持。探索石漠化治理新模式和新技术,协调石漠化治理工程和扶贫开发项目。实施78个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工程,对深山区、石山区等居住条件恶劣的居民,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十三五”期间完成142万移民搬迁任务。在适宜地区推广黔西南州晴隆县草地畜牧业发展模式,推广扩大人工栽培草地,恢复岩溶草地生态,防治草地石漠化和水土流失。

(五)实施科技支撑工程,构建充满活力的生态文明建设创新驱动体系。充分发挥创新 动力作用,强化协同创新、科技引领和人才支撑,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内生动力。

1.加强绿色科技研发。跟踪国内外绿色技术产业发展,积极抢占前沿绿色技术发展制高点,重点开展矿产和生物资源、清洁能源、生态、环境、新材料、中药民族药、生态农业等领域的科技研发。加强喀斯特环境基准和标准、污染成因及机理、预警及防控、环境政策效应等研究。扶持中关村贵阳科技园、贵州科学城等平台建设,打造一批具有产业集聚功能的产学研联合创新载体。聚焦国家推进绿色发展的科技战略需求,争取建设绿色农药与农业生物工程实验室、中低品位磷矿及其伴生资源高效利用实验室、特种化学电源实验室。

2.加快绿色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运用。将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绿色技术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工程化开发,着力打造集绿色科技研发、集成应用、成果产业化于一体的绿色低碳科技产业链。统筹设立生态文明建设科技专项,加大对生态文明领域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以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煤磷铝钢等传统产业,以前沿技术推进和支撑节能环保、信息技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成果应用示范。加快资源整合,建设北京大学贵州生态文明国际研究院,建立稳定持久的绿色科技创新产学研一体化和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技术支撑体系。以贵阳国家高新区建设为重要抓手和载体,率先建成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示范基地,开展绿色科技重大战略产品开发和成果转化,催生一批绿色高科技产业新业态,促进高成长性绿色科技企业持续涌现。

3.推进生态文明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在“千人计划”“万人计划”“西部之光”“百千万人才工程”等人才项目中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给予倾斜。着重引进能够带来核心技术、推动绿色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人才,引进具有先进管理理念、能够组织绿色科技攻关和集成创新的科研管理人才。引导科研院所结合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科技需求完善科研方向和加强科研力量。积极争取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所需硕士、博士授权点、企业科研博士流动站建设中给予倾斜。依托高校现有硕士、博士点一级学科 ,调整优化一批绿色农药、生态学、森林培育、环境学等硕士、博士二级学科授权点及专业方向。促进 学科交叉融合,重点建设一批与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并有较好基础的学科专业群。

(六)实施制度创新工程,构建生态文明法规制度体系。深化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实践,加快健全生态文明地方法规规章和各项制度,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的行为。

1.健全法规规章。全面清理和修订地方性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相适应的内容。修订完善保护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生态补偿、促进经济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加快研究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草海保护等一批地方性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力争将行之有效、具有推广意义的地方性法规上升到国家立法层面。

2.完善生态环保标准。加快制定修订一批能耗、水耗、地耗、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等方面的标准。以污染物、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有机物为重点控制对象,不断严格排放标准,提高重点行业环境准入门槛,大限度降低环境风险、改善环境质量。健全完善固定资产 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相关政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环境风险高的地区要执行污染物 排放限值。

3.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认真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制度顶层设计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能,统一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 体制机制。对水流、森林、湿地、山岭、荒地、生物多样性等进行普查登记,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库,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 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快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鼓励农户采取多种形式依法自主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木采伐管理改革。

4.完善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制度。在完善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上,实行严格的耕地、林地和水资源保护制度,将禁止开发区、公益林地和1000亩以上集中连片 耕地划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确保红线区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30%以上。依托重点生态工程补充生态用地数量,确保生态用地适度增长。实行红线区域分级分类管理,一级管控区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严禁影响其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划定 基本农田,严格实施 保护,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对坝区耕地坚持“六个严禁”、实行“三个不能”。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贵阳市、遵义市要按照近期严控和远期适当留有弹性的思路,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其他中小城市要适当增加近期城市发展边界的弹性。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地方各级 环保责任红线,相应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5.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科学界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加快形成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争取 在贵州部分地区开展生态补偿试点,推动建立长江、珠江流域联席会议制度和水资源产品购买制度。引导生态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之间、流域上游与下游之间,通过资金补助、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实施补偿,推动地区间搭建协商平台,逐步构建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将集中式自然保护区、流域、湿地、森林等纳入生态补偿范围。提高林地补偿标准,实现林地与耕地同质同价。

6.推行市场化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绿色循环低碳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路线选择的导向作用和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开展环境资本运作,使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不断 的资本。鼓励和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外来资本和金融信贷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争取设立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债券、生态文明建设基金、环保产业股权 基金,开展环保贷款贴息、贷款担保和环保技术产业化市场运作试点。采用特许经营、公私合营等方式,建立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投入生态文明建设的多元化 机制。推进排污权抵押贷款和融资服务。积极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等交易试点,探索水权交易的办法和模式,以燃煤火电、水泥、钢铁企业为对象实行排污权交易试点。

(七)实施生态环保能力建设工程,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执行体系。突出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加强统计监测、环境 、执法监督、考核问责,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

1.加强统计监测。健全完善生态文明相关指标统计、监测制度,加快推进对能源、矿产资源、水、大气、森林、草原、湿地和水土流失、沙化土地、土壤环境、地质环境、温室气体等的统计监测核算能力建设。定期开展生态状况调查和评估。建立健全 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县域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机制。加快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现能耗动态监测,提高能耗统计分析的时效性、准确性。完善能评制度,探索建立节能“三同时”和验收制度。加快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2.加强生态环境 。按照统一、协调、高效的原则,深化生态环境保护 体制机制建设,实现环境保护由被动向主动、事后向事前转变,提升环境 能力。严格执行 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污。对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要依法查封扣押排放污染物的设施设备。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信息公开等制度,对设区城市继续实行空气质量月度 。健全建设项目区域限批、环评机构信用评价、环境监理等制度。建立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强化生态建设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系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省市县三级环保管理信息化系统“三位一体”的监控机制。

3.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法律监督、 监督,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严查严处。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六个一律”、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实行设置与 区划适当分离的生态环保案件集中管辖模式。推进生态环保审判“三审合一”,综合运用刑事、民事、 审判手段参与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健全 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民事、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资源环境 机构独立开展 执法,禁止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执法司法活动。加强执法队伍、司法队伍、环境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环保审判人民陪审员制度和 咨询制度,支持发展生态环保中介专业鉴定机构。

4.严格考核问责。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存量、生态增量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大幅增加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将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考评指数优劣状况,作为综合考核市县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和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参考。健全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及问责制度。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力的,要及时诫勉谈话;对不顾资源和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履职不力、 不严、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 责任。

(八)实施生态文化培育工程,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全民参与体系。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大力弘扬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快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风尚,实现生活方式绿色化。

1.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深入开展保护生态、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环保守法的宣传 和知识普及,让“多彩贵州拒绝污染”深入人心,增强全社会践行生态文明的凝聚力。将生态文明 纳入国民 体系和各级党校、 学院 计划,加快形成一批生态文化宣传 基地,让天蓝、地绿、水净成为自觉追求。组织好 地球日、 环境日、 森林日、 水日、 海洋日和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2.培育发展生态文化。将生态文化作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挖掘 传统生态文化思想和资源,创作一批文化作品,创建一批 基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文化的需求。保护和发掘山水文化、森林文化、茶文化、花文化、竹文化、中医药文化、建筑文化,积极开展倡导生态文明、普及生态知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学、影视、戏剧、书画、摄影、音乐、雕塑等多种艺术创作。着力发展生态文化产业,将生态文化融入文化旅游业、民族民间演出业、会展广告业、广播电影电视业、休闲娱乐业、网络新媒体与动漫网游业,培育一批生态文化企业、产品和品牌,引导实施一批生态文化产业项目,加快建设一批高起点、规模化、体现区域特点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生态文化产业园区

3.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推进绿色消费,引导城乡居民广泛使用节能节水节材产品和可再生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开展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并逐步推广。推动绿色出行,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的主体地位,加快城市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的推广应用。在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家庭全方位开展反浪费行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推进绿色采购,推行无纸化和绿色节能办公。

4.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完善公众参与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健全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等制度,推进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引导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民间环保组织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公众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未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依法进行举报。把各类生态文明创建活动作为吸纳公众积极参与的平台和载体,建设一批绿色机关、绿色 、绿色社区、绿色企业和绿色家庭。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创建 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和卫生城市。

三、切实加强领导,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强大合力

健全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推进机制,加快形成党委 领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建设工作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切实加强对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各级人大要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立法和监督工作。各级 要认真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制定实施配套政策,强化 执法,推进区域合作。各级政协要团结动员各方面力量为生态文明建设献计出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落实任务清单,密切协调 。将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升格为省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

(二)强化社会协同。推进 购买环境服务,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充分发挥企业和行业协会的重要作用,规范和引导企业增强环保意识、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自觉推行清洁生产、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控制处理排放。研究建立企业环境信用体系,以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推动建立环保激励与约束并举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开放合作。坚持高规格、高水平承办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这一 国际性论坛,持续发出生态文明建设“中国声音”,深化同国际社会在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强与瑞士等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合作,借鉴在资源核算、生态足迹等方面的国际经验、模式和工具。积极参加应对气候变化与绿色低碳发展等高规格国际研讨会,加强与生态文明相关国际组织和机构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和务实合作,实施一批相关领域的国际性合作研究项目。发扬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精神,积极引进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领域成功经验及技术,加强在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汽车、绿色建筑、生态城市发展、城乡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合作。建立与泛珠三角、成渝、长株潭等经济区的广泛联系,在能源开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碳排放权交易等领域开展合作。

(四)狠抓工作落实。各市州、贵安新区党委和 及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提出具体工作方案,抓紧研究制定与本实施意见相衔接的区域性、行业性和专题性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省委、省 报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和效能监察。各级党委、 督查部门要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加强日常督查和重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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