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已取消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中的房屋抵押登记费等多项中间费用。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已取消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中的房屋抵押登记费等多项中间费用。
其中,房屋产权登记机构收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抵押登记费用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承担,不再向贷款职工收取;同时,担保公司不再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收取担保费、审查费、按揭服务费。此前,我市房屋产权机构收取的房屋抵押登记费用为80元,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是按职工公积金贷款金额的1%收取,按揭服务费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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