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14日,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发布消息显示,今年一季度,贵阳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37元,同比增长8.9%,较全国平均增速高0.6个百分点,绝对额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464元,在全省九个地州市绝对额居第一位。
5月14日,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发布消息显示,今年一季度,贵阳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37元,同比增长8.9%,较平均增速高0.6个百分点,额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464元,在全省九个地州市额居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61元,同比增长11.8%,比平均增速高1.8个百分点,额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169元,在九个地州市额居位。
今年以来,贵阳市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居民收入保持平稳增长。一季度,贵阳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同期的7288元增加649元,同比名义增长8.9%,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7%。
在四大类收入中,增长快的并非工资性收入,而是转移性收入。居民转移性收入主要由“养老金或离退休金”“社会救济或补助”“赡养收入”“现金政策性惠农补贴”等部分组成。一季度,贵阳城镇常住居民转移性收入1932元,同比增长18.0%。另外,工资性收入4730元,增长7.5%;经营性收入659元,增长1.0%;财产性收入616元,增长3.1%。
一季度,贵阳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61元,比上年同期的2559元增加302元,同比名义增长11.8%,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0.4%。
在四大类收入分配中,农村常住居民工资性收入增幅多,为1623元,同比增长17.8%。
受一季度上调农村低保标准影响,同时有“现金政策性惠农补贴”等惠农政策影响,我市农村常住居民转移性收入增长较快,收入达246元,增长14.3%。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914元,增长9.2%,增长得益于政府的惠民政策引导居民创业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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