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贵阳市发改委公布《中心城区医院院内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试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对部分中心城区医院院内停车收费试点实行分类计价方式,其中,非就诊小型车每停半小时收4元。
日前,贵阳市发改委公布《中心城区医院院内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试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对部分中心城区医院院内停车收费试点实行分类计价方式,其中,非就诊小型车每停半收4元。
试点医院有四家,分别为贵州省人民医院、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贵阳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和贵阳市妇幼保健院。《方案》将收费对象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前来就诊就医群众的机动车辆;另一类是与就诊就医无关的外来机动车辆。
与过去统一执行收费标准不同,非就诊就医机动车辆进入院内停放的,将按“繁华区域”地段白天时段机动车临时占道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就诊就医类机动车辆进入院内停放的,收费标准仍按《贵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贵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通知》执行。车主需凭当日诊疗收费专用票据、住院收费专用票据或预交金收据等方式缴费。
“我市部分中心城区医院非就诊机动车辆停放现象严重,此次收费标准调整主要为提高医院停车场的空间利用率和车辆流转率,缓解患者停车难的问题。”贵阳市发改委收费处处长游汀说,如何区分就诊车辆和非就诊车辆的方案,由各个医院自行制定。征求意见后,将逐步向全市推广。
市民可在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21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gywjsf@126.com和传真:0851—87989163以及来函三种方式进行意见反馈。
《征求意见稿》内容点击
非就诊小型车停车费每半四元
非就诊就医机动车辆停放具体标准:全类型停车场,全时段,小型车4元/半,中大型车5元/半。计时时间以入院取卡开始计算。
就诊小型车停车费低每两元
就诊就医类机动车辆停放具体收费标准为:7:00-22:00时间段:室外停车场按小型车、中大型车和超大型车三种车型分别为2元/、4元/和6元/;室内停车场按车型分别为3元/、5元/和7元/;机械式升降停车场小型车为3元/。22:00-7:00时间段,室外停车场按车型分别为4元/次、6元/次和10元/次;室内停车场按车型分别为5元/次、8元/次和12元/次;机械式升降停车场小型车为8元/次。遇跨时段时可累加计时,计时计次收费从低。
仅有挂号单据,停车超出一按非就诊车辆收费
入院停放机动车辆有且仅有当日挂号单据的,在1(含1)内执行就诊车辆收费标准,超出1的执行非就诊车辆收费标准。
停放时间不超过15的不收费,超过15不足半按半计收。
以下机动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执行任务的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价格监督执法车、执行紧急服务的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和殡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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