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3月1日起施行,贵阳市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成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3月1日起施行,贵阳市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成立。
根据国务院第656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多头管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方便企业和群众的有效举措。
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扎实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经贵阳市人民政府同意,正式成立贵阳市不动产登记局。该局将整合原属多个部门负责的房屋、土地、林地、草原(草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逐步在全市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不断探索完善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据悉,因目前我市正在探索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涉及的职责和机构整合,市国土、住建、林业、农业等部门仍按原职责和程序审核发放各类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执行前已经发放的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程序的改变而受影响。
延伸阅读:
不动产登记来了需要卖房?专家:对楼市冲击没预想的大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