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贵州省实施水资源费征收新标准 鼓励水回收利用

贵州日报  2015-02-05 10:11

[摘要] 新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实施后,全省地表水水资源费平均标准从0.05元/立方米提高到0.10元/立方米,地下水水资源费平均标准从0.10元/立方米提高到0.20元/立方米。超额30%以下的,超过部分按照规定标准的2倍缴纳;超额30%至50%的,超过部分按照规定标准的3倍缴纳;超额50%以上的,超过部分按照规定标准的5倍缴纳。

贵阳机场春运每天平均送客4万人

2年后贵阳遍地用上免费WiFi

新年伊始 让贵阳房价跌一会儿

2014贵阳楼市量跌价涨首现供小于求 业内预计2015企稳反转

贵阳火车票比较充足 飞机票还有折扣

2月3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为促进全省水资源的节约、保护、管理与合理开发利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今年起实施水资源费征收新标准。

“此次水资源费调整,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有关水资源费征收改革政策,在充分考虑贵州经济发展水平、水资源禀赋条件和不同行业取用水特点的基础上实施的。”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运用价格杠杆,鼓励企业回收利用水,将对我省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本次调整对水资源费标准分类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与现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相比,新标准对现行的地表水10类、地下水13类的取水分类作了改变,将地表水分为农业、一般工商业、城镇公共供水、特种行业、桶(瓶)装饮用水企业、水力发电及其他取用水等7类,地下水分为农业、一般工商业、城镇公共供水、特种行业、桶(瓶)装饮用水企业取用水以及其他取用水等6类。

新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实施后,全省地表水水资源费平均标准从0.05元/立方米提高到0.10元/立方米,地下水水资源费平均标准从0.10元/立方米提高到0.20元/立方米。

新的水资源费政策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实施惩罚性征收标准进行了重申。除水力发电、城市供水企业取水外,各取水单位或个人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实行累进收取水资源费。超额30%以下的,超过部分按照规定标准的2倍缴纳;超额30%至50%的,超过部分按照规定标准的3倍缴纳;超额50%以上的,超过部分按照规定标准的5倍缴纳。本报讯 (记者 王璐瑶)

 延伸阅读:

贵阳机场春运每天平均送客4万人

2年后贵阳遍地用上免费WiFi

新年伊始 让贵阳房价跌一会儿

2014贵阳楼市量跌价涨首现供小于求 业内预计2015企稳反转

贵阳火车票比较充足 飞机票还有折扣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贵阳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