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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餐企变相设置低消费 低消费在贵阳禁而不止

贵阳日报  2015-01-23 09:13

[摘要] 自2014年11月1日起,由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实施。该《办法》中,设置低消费这一条款遭到禁止,如果餐饮企业设置低消费,将面临高3万元的罚款。

自2014年11月1日起,由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实施。该《办法》中,设置低消费这一条款遭到禁止,如果餐饮企业设置低消费,将面临高3万元的罚款。

目前,该《办法》实施两月有余,随着春节的临近,贵阳市民外出聚会就餐频率增多,遭遇低消费陷阱的可能性亦会随之增加。日前,有消费者向本报党报热线反映,筑城仍有部分餐馆设置低消费并被强制进行消费。为此,记者走访我市部分高、中、低档餐馆调查发现,相当一部分餐馆仍有设置低消费的情况,并有部分餐厅通过茶位费、标餐费等变相收取低消费。

餐饮店:包房费、茶位费、服务费……变相设置低消费

1月11日,记者走访了文昌北路、文昌南路、中山东路和富水南路部分餐馆发现,部分餐馆仍在包厢设置低消费。

记者在中山东路一家餐馆问询包厢是否设置低消费时,该餐馆负责人表示,低消费是分时段进行,如果在周一至周四,包厢不收费,而周末消费需满480元。文昌南路某餐馆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人数不够5人要用包房,必须消费满480元。”而亨特广场一家较高档的餐厅则对包房的低消费“明码标价”,分别为480元、680元和880元,此外,其推出年夜饭标餐低消费为1288元。当问到是否知晓国家规定餐厅禁止设置低消费时,该餐厅负责人表示并不知情。此外,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了其他部分餐馆、酒店,均表示不知晓设置低消费不符合相关法规。

调查中,记者发现,部分餐馆通过“茶位费”、“服务费”等名目变相设置低消费,如一些餐馆、酒店虽然没有设低消费,但通过收取10%-15%的服务费、几十元一位的茶位费,来变相提高整体消费额。

餐馆老板:包房服务硬件俱佳 消费者可自愿选择

面对禁止设置低消费的新规定,许多餐饮企业在采访中道出了他们的“苦衷”:“顾客要坐包房,我们才设低消费,毕竟和大厅消费的设施不一样、服务不一样,价格当然也不一样,消费者可以自愿选择。”

文昌南路某火锅店大堂经理表示,包房在装修、服务和硬件方面成本都高于大厅。“我们包房里有电视机、麻将机,许多顾客是为了打麻将才来的,有时候一打一下午,不设低消费我们怎么盈利?”中山东路某餐馆负责人也有同样的看法:“大厅3-4张桌子两个服务员,而1个包厢则平均需要1.5名服务员,人力成本远高于大厅。”该负责人坦言,如果以后要取消低消费,“可能会考虑设置茶位费,否则肯定开不下去。”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贵阳市部分高端餐饮企业降低身段,通过减少包房、推出团购等避开包厢费,另辟蹊径吸引消费者。市西路某高档餐饮店过去曾以包厢为主,“八项规定”出台后,其负责人着眼婚宴市场,打通所有包厢,裁去部分服务员,改走大众消费路线。

市民:权益遭遇侵害 多数选择沉默

市民李女士近日向本报党报热线反映,她与朋友16人在花溪贵筑路某餐厅吃饭时遭遇强制消费。李女士回忆,当时她到达该餐厅时顾客较多,她们被安排在某包房时被告知低消费1500元,无奈之下李女士只能为凑够消费金额,点了服务员为他们安排的1900元的标餐,没想到在结账时又被多收取200元的包房费。“消费者太好宰了,要收取低消费还要收包房费!”李女士表示,设置低消费简直是“霸王条款”。

类似的情况还发生在市民杨先生身上。近日,杨先生带着小孩在大西门对面某烤肉摊消费时,摊主要求人均消费低需满5元。“当时已经吃过饭了,小孩就想吃两串烤肉,没想到这也有低消费。”

遭遇低消费时,部分消费者在气愤之余也会选择举报投诉。李女士在餐馆遭遇低消费后,拨通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被告知应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于是李女士又拨打12315,“一直打不通,始终需要等待,我打了几次就放弃了。”

除了对投诉受理部门不清楚外,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市民因为消费金额较低、嫌麻烦等原因在遭遇低消费时放弃投诉。记者随机采访一位市民,他建议,如果设置举报奖励或者加倍赔偿等办法会对消费者有更大吸引力。

此外,也有一些市民对设置低消费表示理解。“选择更好的服务和环境肯定要有对应的付出,只要低金额设置不过分,都能够理解。”

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净化行业风气

针对贵阳市仍有餐厅、酒店设置“低消费”情况,记者采访了贵阳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该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经接到省里下发的相关文件,但《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内,并没有明确实施细则、执法部门。

但该负责人表示,2007年开始实行的《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设定低消费数额,不得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数量、用途等为由拒绝履行法定义务。”该负责人说,由于商务局在此方面暂无执法权,消费者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拨打12315进行维权。

就此,记者采访了贵阳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今年1月起,贵阳将陆续对设定低消费、包房费等强制消费行为和打包收费、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收取开瓶费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打击餐饮服务行业中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并充分运用行政手段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对于影响恶劣、屡教不改、投诉较多的行为立案调查处理,努力净化餐饮服务行业风气、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消费者在就餐时,如遭遇低消费或与商家发生权益争议,可以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举报,也可以登录贵阳市或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进行网上投诉,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后,将进行登记受理,并分流到辖区各工商分局,在60天内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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