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出台的《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 关于支持民族乡村加速发展同步实现小康的实施意见》明确,2015年至2020年,贵阳市将整合14余亿元资金,支持494个民族乡村项目建设,以促进贵阳各民族乡村同步实现小康。
本报讯 近日出台的《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 关于支持民族乡村加速发展同步实现小康的实施意见》明确,2015年至2020年,贵阳市将整合14余亿元资金,支持494个民族乡村项目建设,以促进贵阳各民族乡村同步实现小康。
贵阳共17个民族乡、309个民族聚居村,是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环节。根据《实施意见》,2015年起,市级财政安排的民族发展资金由2014年的75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以后按年度每年递增100万元,到2020年达到1500万元。新增资金主要用于民族乡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民族乡村产业发展等项目建设。各区(市、县) 在2014年现有民族“三项经费”的基础上,适当予以增加,增长幅度不低于区(市、县)当年财政增长水平。
《实施意见》提出,2015年,贵阳市贫困民族聚居村要全部脱贫“摘帽”,17个民族乡要全面实现全省小康创建“531”核心指标, 、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水、电、路、通信、商贸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要接近或达到所在区(市、县)农村平均水平;每个民族乡至少创建1所农民实用技术培训 ,1个技能培训基地和主导产业培训基地,并实现民族乡村每个贫困户“培训1人,就业1人,稳定一家,脱贫1户”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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