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3日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四部门出台新规:公积金贷款门槛提高
(来源:新华社)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3日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为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享受低首付、低利率贷款政策的需求,这份通知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通知还规定,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调控政策加码
房价调整或将加速
贵阳目前现状:大部分政策与要求相符
▲仅二套房贷款利率与新规要求不同
▲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将根据通知要求修改执行
(来源:贵阳晚报)3日,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出台公积金贷款新规。对此,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贵阳市目前正在执行的政策,只有二套房贷利率与通知要求不同。他们将根据通知要求修改执行。
据介绍,今年5月26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对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
贵阳市还规定,对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须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结清一年(含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且累计贷款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今年6月8日,该中心再次对上述政策微调:对于首次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自住房的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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