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地产税法的设计应该在借鉴国外经验基础上,切实考虑我国的土地制度等实际情况,进行一系列的顶层设计,处理好土地转让金、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等各种税费的关系。
8月初,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有了实质性的动向。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次将房地产税补充进立法规划,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多项立法任务亮相其中。
“这无疑释放出房地产税开征提速的重要信号。”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房地产税法快于2017年完成立法,预计2020年开征。
开征势在必行
房地产税是指针对房地产的价值所征收的一种税。据了解,当前我国的房地产税收体系主要涉及11个税种,在房地产的流转环节主要征收的是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在房地产的保有环节主要征收的是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房产税。
很多人认为,房地产税的开征会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其实不然。“房地产税并非只是用来抑制房价的,我国国情之下,房地产税具有三个功能。”刘桓指出,一是调节财富分配。税收是二次分配的主要手段。二是为地方政府提供新税源,优化财政结构。基层政府财权小而事权多,当前国家正在推进的财税体制改革将有助于缓解这一矛盾。三是稳定房价。当前,我国正建立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其中就包括税收手段。而过去十多年的房地产调控经验也表明,信贷和税收是稳定房价的主要经济手段,而且相比限购限价这类行政手段,更显其合理性。房地产税将增加房屋持有成本,自然会抑制多套房投资需求,进而有助于稳定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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