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省统计局公布2015年上半年全省居民收入调查,上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85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3元,城乡收入倍差3.95。
日前,省统计局公布2015年上半年全省居民收入调查,上半年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85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3元,城乡收入倍差3.95。
统计显示,2015年上半年,贵州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63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11.1%。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85元,名义增长9.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3元,名义增长12.1%。
同时数据显示,上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7.33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12.7%。物价涨幅延续低位运行态势。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1.8%,涨幅比上年同期回落0.6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0%,比上年同期回落2.5个百分点。
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99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54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在这点上,贵州的两项指数都低于平均水平。
此外,贵州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上,倍差3.95,高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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