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托公司在农村土地市场的创新始于去年下半年,在运用信托机制进行土地制度创新中,中信信托和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信托”)无疑是走在了前面。然而,土地流转信托毕竟才刚刚开始,一切都还在探索中,因此,“先行者”们想了什么?做了什么?受到诸多关注。
信托公司在农村土地市场的创新始于去年下半年,在运用信托机制进行土地制度创新中,中信信托和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信托”)无疑是走在了前面。然而,土地流转信托毕竟才刚刚开始,一切都还在探索中,因此,“先行者”们想了什么?做了什么?受到诸多关注。
关于土地流转信托的理论研讨是先于实践的。去年8月,北京信托即发布《中国土地信托流转实证研究报告》。作为报告的主撰稿人,北京信托首席研究员刘向东博士告诉记者,经过实证分析与比较后他们认为,以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来开展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工作,能有效保障土地信托各方当事人基本利益的实现。
正是基于使“土地利用效益化”的基本构想,报告发布3月后,北京信托单土地流转项目——江苏无锡桃园村项目正式推出。首单规模不大,仅100余亩,采取土地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这一“双合作社”模式。一周之后,北京信托在江苏省句容市推出第二单即金色田野土地信托,这次是借江苏句容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之机,建立了多元化的信托土地流转机制,形成了财产权信托与资金信托共同推进的“双信托”结构,此单较大,分多期推进,最终土地流转面积可达3万亩。
在北京信托看来,上述两单是比较有特色的土地流转信托模式,其后的密云水漳村项目也延续了单中的“双合作社”模式,而且在接下来还将推进“财产权信托+资金信托”的双信托结构为合作社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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