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邓浩志表示,如果房产税的开征伴随着限购解除,房价可能继续上涨,“压抑的需求入市,会引起新一波的购房潮,购房者都会把免征额内的名额用满。”
近日,有媒体曝出了房产税开征的“杭州(楼盘)方案”。该方案借鉴上海试点对增量房屋征收房产税的模式,划定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面积,按照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税率分为两档,对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4%的税率征收;对于非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8%的税率征收。报道还称人均免征面积的划定和认定上将涉及“存量”,即试点后新购房时,划定免征面积需要把之前拥有房产的面积也纳入计算。
或减轻保障房的财政压力
“这个方案好像对房地产市场没什么影响。”方圆地产首席分析师邓浩志表示,由于现在已有限购政策存在,并基本覆盖了一、二线城市,“若这个政策和限购并行,基本上想交税的人都没有买房名额,而可以买房的初次置业者或者改善型置业者,很难超过三口之家180平方米的免征面积。”
邓浩志表示,如果房产税的开征伴随着限购解除,房价可能继续上涨,“压抑的需求入市,会引起新一波的购房潮,购房者都会把免征额内的名额用满。”而对于税率,邓浩志表示“并不算高”。
“房产税治不了房价问题,它不是对症下药。”太平戴维斯南区董事长林木雄此前对媒体表示,现在政策调控基本没办法扭转这种趋势,特别是在住宅上。
“如果政府征收房产税,地方收入会增加将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或许政府可以多一些渠道、多一些空间和本钱去做保障房。现在政府卖地也会提出要求配建保障房等土地政策,这样房价才能控制下来。”林木雄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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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早明确“高端征收”原则
有不愿具名的财税专家指出,到底扩围试点是否走“上海模式”(或“杭州路径”)目前还存在争论。今年以来,政府内部关于房产税扩围的争论主要在是对增量房产还是存量房产征收,在各地上报的方案中,依然以针对增量征收为主,但这样起不到完善财产税制的作用。因为财产税是一种针对房产保有环节的税收,需要涉及存量房。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近日发表文章指出,作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只调节高端的原则非常重要,应及早明确,给全社会吃“定心丸”。
对地产股未必就是利空
在上周的最后四个交易日,由于“再融资放开”利好,地产股连涨四天,累计涨幅达7%,但好几日都是高开低走,显示出投资者对于政策面的担忧仍存。本周末,房产税的“重磅炸弹”抛出,投资者担忧的政策影响成为现实。
但一位券商研究员表示,假如此方案消息属实,由于预期方案仅仅是针对增量,税率也比较低,方案本身偏温和,未必不存在“利空出尽”的效应。也有一位私募人士表示,房产税的消息已传出数次,市场对此已现疲态,地产股未必会过于受此利空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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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批房产税试点扩围倾向增量征收
(来源: 武汉晚报)自2011年1月28日上海和重庆针对市场中的增量房(重庆包括部分存量房),率先在启动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试点工作以来,业界一直在期待房产税试点能“及时扩围”。中国财政部近期表示,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的试点范围。房产税又一次成为市场焦点。
日前有消息称,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初步达成共识,倾向“针对增量住房征收、以户为单位划定免征面积、实行超标面积累进税率”的“杭州房产税征收试点方案”,并有望在下一批房产税试点扩围的过程中,将此方案在其他城市推广。
出台房产税或将打压市场看涨预期
2013年以来,官方部门已多次对房产税进行了表态。今年2月20日,据新华网报道,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5月24日,中国政府网在《国办转发了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有“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的表述,并明确具体工作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负责。
实时的表态来自国税总局。7月中旬,该部门在《关于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更好服务大局的通知》中明确,“积极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公平收入分配。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就目前情况看,市场对于房产税扩围的期待似乎比原先更甚。专家分析,对房地产市场来说,归根到底还是要建立长效机制。而出台房产税就是一个相对长效的方法,至少会对市场看涨的预期有所打压。
对于房产税试点扩围的时间表,中国经济的决策层尚未形成明确且统一的意见。不过,房产税扩围的“主流路径”三部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基本达成共识。作为4-5个城市(包括特大型城市,一般省会城市和区域经济中心城市)上报的技术方案之一,“杭州方案”呼声。
房产税试点征收扩围工作由地方政府上报技术方案后,再由住建部会同财政部、国税总局共同审定。据了解,“杭州方案”已进入会签程序,极有可能成为下一批试点扩围城市的模板。按照该方案,采用对增量房屋征收房产税的模式,在此基础上划定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面积,按照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税率分为两档,对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4‰的税率征收;对于非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8‰的税率征收。
在此方案中提出了“增量房”这一概念,简单来说,即在房产税试点扩围实施征收之后,如果不买房原有的房产不增税,但如果试点之后买房就需要增收房产税,但是在划定面积的时候,还需把原来的房产面积加到一起,重新计算,然后再确定应缴的税率。
不过,有观点认为,由于中国各城市的市场情况和交易细节等均不同,在试点范围扩大的同时,或可考虑更细化、更贴近当地市场的征收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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