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贵阳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负责人表示,正在研究对策,并将于年内对《贵阳市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购房时业主需按购房款的2%缴纳专项维修资金,但这项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却遭遇找不到2/3业主签名的尴尬,不少业主在申请维修资金阶段,因面临着诸多困难,往往被迫放弃。
贵阳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负责人表示,正在研究对策,并将于年内对《贵阳市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业主望维修资金兴叹
家住贵阳市云岩区某小区的业主廖先生,日前致电本报称,他所在的小区顶层几户人家房顶漏水,物业部门鉴定后称楼顶有开裂情况,而且小区刚过5年的保修期限,所以廖先生和几位邻居希望申请房屋维修资金进行修缮,但在申请这笔钱时,却遇到找不到2/3业主签名的尴尬。
根据规定,申请维修资金需要“达到受益建筑物占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签名同意”。然而该小区建成后几年入住率一直不高,少数房子都还是毛坯房,另有一些则出租出去,想要找够2/3的业主签名,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说到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家住金阳某小区的李先生说,去年他和部分业主希望通过申请维修资金修缮小区内一段路面,结果也是因为业主“签名不够”无奈放弃。
据了解,申请维修资金需要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察勘、成本核算、分摊到户情况公示、业主签名、维修、验收、结算等流程,使用过维修资金的业主都表示,其中最为耗时和难以执行的,就是业主签名环节。
年内将修订有关规定
据贵阳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郭处长介绍,住宅维修资金可谓是房屋的“养老钱”,贵阳市从2005年开始缴存,到如今,缴存总额已达到10亿元左右,2011年经审核提取使用的资金约为200万元。
郭处长分析,贵阳市维修资金用得较少是因为绝大多数房屋还没有到维修期,房屋的大修大都在10年以后,未来的几年维修资金的使用将越来越频繁。而申请困难,也是造成维修资金使用较少的一个原因。
未来维修资金的发展趋势应是交由业主委员会进行管理,目前北京、上海一些小区已经开始尝试。但目前贵阳多数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还不规范,很多小区甚至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此外,业主委员会缺乏相应的法律地位,没有明确的诉讼主体资格,如果资金出了问题无人承担责任。
郭处长表示,为了破解这一难题,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对策,并将于年内对《贵阳市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采访中,不少市民期待修订《规定》,更关心今后如何申请使用这笔房屋“养老钱”。
维修金使用范围
根据2005年7月开始施行的《贵阳市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户外墙面等);共用设施设备(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电梯、照明、消防设施等),其中像顶层漏水、外墙面损坏、楼梯间损坏等方面的维修问题,业主很难达成统一意见。
名词解释
“2/3”:受益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受益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签名,是申请维修资金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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